(一)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二)禁止在集团公司、子公司或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三)禁止在工程招标、服务、物资或设备采购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为潜在投标人出谋划策等行为;
(四)禁止投资、入股或参与经营与集团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商业实体,禁止在业务单位兼职或领取兼职报酬;
(五)禁止向业务单位推荐工作人员、推销材料、商品或工程分包服务;
(六)禁止索要或接受业务单位、人员提供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各类卡券、礼品等;
(七)禁止参加业务单位、个人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
(八)禁止无偿或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业务单位提供的服务、劳务,未出资或象征性出资收受干股或其他利益;
(九)禁止利用本人或亲属婚丧嫁娶、生日等机会,敛取业务单位和个人财物;
(十)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