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拟对金松集团新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MDCG-2018-36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松集团新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谈判内容:全直流变频多联机;室内机、室外机、相关辅材数量及安装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设计,室内机单位制冷量须满足我公司指定的制冷量标准。(制冷量标准详见附件)采购预算价8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审的税务登记证;
3、空调主机产品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涵盖投标产品范围);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该批设备供应相适应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6、投标人应是全直流变频多联机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供应商;
7、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8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地点: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130号枫林大厦5楼,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分公司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4:30时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七、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14:30时。
八、谈判地点: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130号枫林大厦5楼,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分公司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晓飞
联系电话:0716-622388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覃利
联系电话:1877268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