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南湖风景小区一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谈判邀请函,2018年5月18日在金松集团206会议室开标。根据评标小组提交的评标结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开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松滋市宏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松滋市锦绣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松滋市城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75000.00 | 176800.00元 | 177700.00元 |
其它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24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0716-6223882
2、监督部门:金松集团党务纪检室
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24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0716-622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