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SZ-2021-01
一、招标概况
根据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松滋市人才公寓(二期)建设项目工作推进的要求以及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滋金投商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就松滋市人才公寓(二期)建设项目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本项目于2021年1月12日发出投标邀请书,2021年1年19日在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开标室开标,并于2021年1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松滋金投商业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759000.00 | 759700.00 | 759500.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20 | 20 | 2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柏丽 | 郭珩 | 张矗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G3300189364 | 093201545 | F06208274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招标人:松滋金投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
联系人: 聂双艳
电话(传真): 1598679850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联系人:黄磊
电话(传真):18086366760
3.综合监督部门:金松集团党务纪检室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
联系人:孙月诗
电话:0716-622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