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扩园(二期)建设项目四标段污水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做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得 20 分,其中标“★”为重要参数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 2 分,未标注“★”为一般参数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视为不满足)。注:标“★”为重要参数项,如超过 8 项不满足得 0 分。“现修改为:“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得10分(如部分参数与国标不一致时,以国标为准);2.投标人所投五项设备(COD、氨氮、总磷、总氮、PH在线监测仪)带“★”参数中有50%及以上优于国家标准的,每项设备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已更改,开标时间顺延至2023年11月3日9点00分。
3.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业绩/类似项目近5年时间更改为2018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