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11月9日发布“中国银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从内容看,中国银行将开展授信政策全面重检,对可能不利于服务民营企业的规定、条款进行修订或废止,一视同仁地对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
除了明确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中国银行还出台续贷再融资政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通过风险可控的借新还旧、展期、变更借款人、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解决客户临时性资金周转问题。对于出现重大风险的客户,发挥债委会机制作用,通过利率优惠、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合作等方式,积极促成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还将在企业第一还款来源覆盖充分的前提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负债水平合理、履约记录良好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放款。
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中国银行提高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引导分支机构提升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性,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授信投放。
为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中国银行制定《中国银行普惠金融(小微企业)、涉农、扶贫授信业务责任认定尽职免责操作指引(2018年版)》,明确普惠金融(小微企业)、涉农、扶贫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的情形,以及从轻、减轻责任情形,为全辖各级机构做好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障。梳理授信服务全流程、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厘清各环节责任,打消全辖各级机构服务民营和中小企业的顾虑。
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中国银行将设立基石投资账户,利用自有资金撬动市场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力度;还将通过债券风险缓释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中国银行将设立或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缓解民营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协助维护证券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