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和部署,形成《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7年,中央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6.2万亿元,负债总额51.9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6.2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8.1%。
2017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7.3万亿元,负债总额66.6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4.1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8.5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50.3万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境外总资产16.7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7年,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0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全国金融企业所投境外机构资产规模18.1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2万亿元,负债总额0.9万亿元,净资产3.3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0.7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5万亿元。
2017年,地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7万亿元,负债总额8.6万亿元,净资产17.1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2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7.5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0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0.5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8.9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1万亿元。
文物普查全国不可移动文物76.6万处,国有产权可移动文物1.1亿件(套)。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面积5.05亿公顷,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万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更加清晰,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一是国资国企改革已形成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统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文件体系。2017年以来又相继制定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91.6%。三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探索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一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加快推进职能转变,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深化完善,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开始启动。三是推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四是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实现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国有企业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一是持续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建立严格的行业资产负债率警戒线,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二是主动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打好“处僵治困”攻坚战。三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114亿元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投入205亿元支持厂办大集体改革。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力度。五是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精准扶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一是不断完善出资人监督工作体系,形成出资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的监督合力。二是完善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四是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规范境外国有企业财务投资管理行为。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促进国资监管。一是明确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全面推行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二是全面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重大决策前置程序的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建设,构建以管资本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一是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系统全面部署金融国资管理工作。二是构建以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为核心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框架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以绩效评价和薪酬审核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
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一是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加注重推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围绕“三去一降一补”、脱贫攻坚战、“一带一路”倡议等,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稳妥做好风险处置工作,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一是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不良资产处置稳步推进,4家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发挥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主力军作用。二是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银行业风险抵补能力不断增强,证券保险业主要风控指标远高于监管标准。
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现代国有金融企业制度。一是大力推进公司制改革,截至2017年末,全国金融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比例超过90%。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结构。三是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进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四是不断深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改革,国有金融机构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三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厉行节约,高效保障行政单位履职。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强化办公用房管理作出全面规定。从严审批中央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租用,停止审批新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借事项。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编制审核公务用车配置,巩固公车改革成果。三是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认真落实《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规定,增强行政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约束力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推动资产调剂共用,探索开展“公物仓”管理,加大资产调控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优化配置,提升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有力保障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二是大力支持科学技术事业。2017年全国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事业单位的大型设备配备保持较高增长水平,为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物质保障。三是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着力推进卫生事业,地区间差异逐步缩小。
强化支撑,保障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研究出台《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下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资产处置权限,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资产处置全部授权中央部门审批。二是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三是制定《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协会商会脱钩全过程资产管理要求,填补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制度空白,从制度上保障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顺利开展。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并开展试点,对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二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自然资源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三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四是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人地挂钩机制,按照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的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省(区、市),实行年度通报。五是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推进主要门类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六是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制度,防止自然资源资产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降杠杆减负债等工作,切实防控债务风险。二是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四是大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五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二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三是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四是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股权董事监事实质化管理,引导国有金融机构降低组织结构复杂程度。
(三)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更好服务于高效履职和风险防范。一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成本,推动行政单位更加注重加强标准制定,事业单位更加注重资产配置合理性,确保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不打折扣。二是深入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管理更好服务于部门预算管理。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相关会计核算体系,准确掌握各类资产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健全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加强和规范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四)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客观反映保护成效和运营效益。一是拟订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制定全国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制度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国性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摸清底数。二是推动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三是修改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和标准,分阶段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标准,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二是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加快实现中央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