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要求,就《松滋市金松·尚含绿城建设项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HBMDCG-2019-82。
2.名称:松滋市金松·尚含绿城建设项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时间、质保期与付款方式:
3.1 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2套(详见招标文件);
3.2 采购预算:54万元(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3.3 供货时间:接到采购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
3.4 质保期:机组整机保修三包壹年或累计运行1000个小时;
3.5 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付款,即合同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95%,次年付清余款。达到付款节点后,中标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方收到中标方发票及请款资料后14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3 有依法纳税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4.4 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5 所提供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当的质量认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工作时间);地点: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
6.1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6.3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件;
6.4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5所提供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当的质量认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6.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1 2019年7月4日9时00分前递交至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7.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8.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7月4日9时00分开始。
9.竞争性磋商地点: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
10. 本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11. 联系事项
采购人: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66号A区102
联系人:马雪霜 电话:0716-6118555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联系人:张政民 电话:1354542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