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BSZ-201811FJ-05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投•奥体庄园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松发改审批【2018】228号《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金投•奥体庄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江口镇拖柴土路以西、乐乡大道以北、乐乡奥体公园以南。
2.2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5418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 138000平方米。
2.3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周期42个月,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市政景观、市政配套设施、智能化、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按规范规定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除人防外的一切任务)和本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
2.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25元/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近5年内(竣工日期在2013年10月31日-2018年10月30日)至少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用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规划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容、责任和权利;已组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组建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分别作为两家单位参与投标,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予以认可。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项目不超过1项。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 8日至 2018 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晓华
电 话: 0716-6118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政民
电 话: 13545427045
2018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