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HBSZ-201805QT-0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尚含绿城(三期)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滋市尚含绿城三期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18】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松滋金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松滋市金松新区贺炳炎大道以东,杨家冲路以西,云昆路以南,双裕路以北
2.2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95.7亩(130452㎡),总建筑面积410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3870㎡,地上建筑面积326130㎡,住宅总户数2400套
2.3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周期5年,设计工期9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暖通、市政配套、园林景观、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规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除人防外)一切设计任务
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934.8万元,单价为22.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须具有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0㎡的住宅建筑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月 1日至 2018 年6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06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华
电 话:1354567135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弦
电 话:13397217717
2018 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