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卸甲坪乡文化旅游概念性规划(创意策划、演艺策划)(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松滋市卸甲坪乡文化旅游概念性规划(创意策划、演艺策划)项目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范围约18平方公里,主要围绕松滋市卸甲坪乡文化旅游概念性规划(创意策划、演艺策划)编制项目为“1+2”规划编制,即卸甲坪乡文化旅游总体概念性规划(土家文化民俗文化馆)+文化旅游整体策划+土家文化演艺专项策划。3个规划具有连惯性、整体性。
2.3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
2.4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旅游总体概念规划编制、文化旅游整体策划、文化演艺专项策划工作业绩。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企业自行向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结果)。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企业投标,但联合企业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企业投标需提供合作协议书),以设计企业为牵头人。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 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出售招标文件)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企业持联合所有成员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合意向书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并备注用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无标识牛皮信封密封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1 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sz.gov.cn/ztb)、金松集团网(http://www.hbszjsjt.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716-622388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晶晶
湖北松滋金松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